《太浦河后续(一期)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》通过审查
发布时间:2025-03-01浏览次数:398

2025年2月27至28日,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江苏省水利厅、浙江省水利厅在苏州市召开会议,对我院和上海院共同编制的《太浦河后续(一期)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》(以下简称《移民规划大纲》)进行审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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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上,各单位与会代表和特邀专家分别听取了《移民规划大纲》汇报和地方政府意见,就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。会议认为,《移民规划大纲》符合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》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,内容较为全面,考虑了工程移民安置实际情况,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开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的依据。

太浦河西出太湖、东入泖河,是太湖流域重要的泄洪排涝和供水河道,是治太骨干工程之一,在流域综合治理体系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。《太湖流域防洪规划》《太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》《太湖流域综合规划》《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》等流域性规划均将太浦河作为流域重要泄洪排涝和供水河道,优先安排实施太浦河后续工程,使其成为流域安全行洪通道和水资源配置的“清水走廊”。太浦河全长57.6km,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,新建支河口门控制和泵站,堤防及口门建筑物达标加固工程等。工程主要任务是扩大太浦河行洪能力,提高流域防洪标准;统筹洪涝矛盾,保障区域防洪安全;增强流域水资源配置能力;兼顾航运等。

水利部水库移民司、太湖流域管理局,江苏省发改委、生态环境厅,浙江省民政厅、人社厅、自然资源厅、交通运输厅,苏州市水务局、司法局、资规局,嘉兴市水利局、资规局,吴江区人民政府、发改委、水务局、司法局、资规局、生态环境局,黎里镇、平望镇人民政府,嘉善县水利局、资规局、人社局,陶庄镇人民政府,上海院、省太湖院、省工勘院等单位的领导、代表参加会议。

供稿:移民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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